欢迎来到福建农村网
加入收藏
首页三农智库浅谈闽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闽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1-12-29 来源:海峡农业杂志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历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而食用农产品作为餐桌安全的第一道关卡,其关键性更是不言而喻。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中向好,农产品例行监测连续保持在97%以上,禁限用农药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现以闽侯县为例,就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展开探讨。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

1.1农产品源头管控力度不断加大

闽侯县从源头治理入手,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同时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创建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2018年-2021年,全县农产品风险监测任务量由400批次增至847批次,监测品种和监测范围逐年加大,每年全县食用农产品总体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不断强化

县农业部门不断强化日常执法监管,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产品农残超标、农资打假、“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卫健局等多部门印发《闽侯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品种,进一步把握重点检查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另一方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

1.3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不断推进

县农业部门围绕培育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工作。2018-2021年,全县完成13个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以点带面,提高农业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1.4基层农产品监测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体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闽侯县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选聘了14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目前,已选聘了14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难题。二是健全检测体系,提升农残检测水平。目前全县14个乡镇、64个村均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基层农残检测体系逐渐完善,农残快速检测覆盖面加大、频率提高。

1.5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全面推行

县乡农业部门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管理。2021年以来县乡两级累计开展线上巡查3249人次,巡查生产主体33379家次,对追溯信息更新滞后的生产主体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和系统提醒的形式加以督促。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日常监督检查等,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及时、规范上传生产记录,落实食品安全可追溯第一责任人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14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累计上传追溯信息档案数5805份,赋码出证24002批次。

2 存在问题

2.1基层监管队伍力量不足

虽然近年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县、乡均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涉及范围广,而专职监管人员少,力量弱,尤其是乡镇一级,监管中心挂靠在农业服务中心,没有独立的编制,负责人大多都身兼数职,且人员流动性强,监管队伍的不稳定性制约着基层日常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2.2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不高

以闽侯县例,目前全县有在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共214家,其中农民合作社60家,家庭农场23家,企业131家,但有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生产主体屈指可数。个体经营的生产主体,普遍种植规模小、品种多,且投入成本小,难以实现标准化生产。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企业,因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专业技术知识不足、文化素质水平不高等因素的限制,致使农业标准化生生产推广进度慢。                                                                                                                                                                                  

2.3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法实现有效衔接

2018年10月福建省就开始试行推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无法全面实现有效衔接。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低,农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市场主体未要求提供产地准出证明,导致生产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无人问津,产地证明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另一方面,虽然可以通过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全追溯,但部分生产者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强,导致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难以有效实施问题追溯。                            

3 对策

3.1强化监管队伍建设

完善责任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监管工作考核指标,明确县、乡、村监管工作职责,规范基层监管机构的设立,充实人员的配置,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的稳定性,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基层监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综合素质水平、检验检测能力等,引进专业能力过硬的一线监管人员,缓解基层压力。

3.2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提高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鼓励农业企业朝着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大力扶持品牌农业、“三品一标”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发挥生产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

3.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准入作用,严把准入关卡,加快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与融合。强化对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的宣传培训,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充分运用并行系统,如实记载并上传农业投入品使用及生产全过程的信息,确保农产品可溯源,同时提高基层监管工作效率,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作者:张榆闽侯县农业福建闽农村局)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欢迎投稿 | 免责条款 | 广告招商
Copyright2020 福建省海峡农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18356号-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