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海,生生不息。
福建,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岸线曲折、岛屿星罗棋布,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总长3752公里,居全国第二;水系发达,河网纵横密布,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740条,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79条。八闽水韵,润泽万物,孕育出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为八闽儿女带来了无数“舌尖的美味”。
增殖放流,增生态效益,“放”美好期盼。开展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既是保护恢复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务实举措,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果。全省内陆江河渔业资源量回升,大宗物种资源量显著增加,珍贵濒危物种(如大鲵、棘胸娃、中国鲎)等野生种群数量恢复明显,一幅鱼水共生、人水和谐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鱼苗奔流向江海 携手共护水域生态 ——福建省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综述
山海福建,河湖众多、岸线曲折、岛屿星罗棋布,渔业资源十分丰富,但并非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如何平衡索取与保护,既能让百姓在尽享“舌尖”美味的同时,也能保护好水生生物资源,一直是福建考虑的重要课题,而增殖放流正好回应了这个问题。
增殖放流,就是采用人工方式,通过放流、底播、移植等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
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将增殖放流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并进行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2013年,省政府把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列为“为民办事项目”之一,激发了各地开展增殖放流的积极性。
多年来,我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深入开展,放流规模和社会参与度持续扩大。省内江河湖海水生生物数量增多、种群结构得到优化,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明显,渔民增产增收,一举多赢。
“十三五”以来,我省累计放流各类水生生物220亿单位,占全国放流总数的14.1%,建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众参与固定平台”8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1个。全省形成以13个重点海湾,以及闽江、汀江、九龙江干支流为主的增殖放流区域,放流水域拓展至需要实施生态修复的河口湿地、滩涂、小流域、湖泊等公共水域,为福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打下坚实基础。
立标准 树规范 完善增殖放流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新时代,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渔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效果与规模兼顾的原则,持续推进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行动,引导增殖放流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发展,加快恢复江河湖海的鱼类资源。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事业,但也应当注意到增殖放流并非“放鱼入水”那么简单。如果增殖放流苗种种质不纯、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将影响增殖放流的整体效果,甚至对水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为保障放流苗种质量安全,确保苗种能够“安全回家”,我省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发布《福建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物种名录》(一、二类),严格把关放流物种。要求全省各地市选择适合本地区水域放流物种,严禁放流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严防跨大流域放流。同时,在确保生态安全条件下选择物种,应当重点放流本辖区地方特有物种、珍稀濒危物种,供种有保障物种。
定目标 抓重点 强化放流科技支撑
福建多年来一直坚持开展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已然成为我省各界支持、全民参与的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当增殖放流如火如荼进行时,福建加强科技支撑,巩固提高增殖放流成果。
标记则是进行监测的重要方法,福建把目标锁定在“水生生物标记放流”。所谓标记放流,即将天然水域中捕获的鱼类做上标记后放回原水域,重新捕获时可据以研究鱼类的洄游、分布、生长和资源等状况。该技术能够有效地估算出水体中鱼类种群大小和死亡率,能够为保障水域生态安全和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福建将“标记放流”作为放流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不仅建立增殖放流技术专家团队,还依托科研、推广和检测等机构技术力量,强化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与增殖放流工作相匹配的科技支撑队伍体系。
除此之外,福州市积极组织建设、创新优化增殖放流公益平台,不仅普及增殖放流知识,引导民众科学放生,营造了保护水生生物、维护水域环境安全的浓厚氛围,更依托平台大大提升了增殖放流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全民渔业资源保护意识。
2015年12月25日,福州市首个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益平台——“闽江增殖放流公益平台”在闽江公园望龙园百花台景区设立。此后,围绕“江河湖海、年年有鱼”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每年都在吃举行,数以万计的鲢鱼、鳙鱼等鱼苗在此投入闽江之中,对恢复闽江流域渔业资源,改善闽江生态环境发挥出积极作用。
2018年6月8日,南平市延平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暨公益平台启动,标志着南平市首个永久增殖放流公益平台开放。据统计此次公益平台放流活动共放流鱼类等苗种共5万多尾。
2021年6月10日,南平市光泽县增殖放流公益平台如期开启,该公益平台先行投了大鲵、中华鳖等本地特色和经济苗种60万尾,并首次开设线上“云放鱼”平台,邀请广大网友共同参与“我在闽江有条鱼”活动。
一个个公益平台的设立使用见证着福建省科学养护生物资源的铿锵步伐。站在“十四五”新起点上,福建将继续扩大增殖放流(放生)平台建设规模,对有条件市、县(区)要在江、河、溪沿岸或码头等地方建设固定式放流平台,让增殖放流活动成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平台。据悉,“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将计划每个设区市辖区内新建增殖放流平台1-2个,全省累计建设10个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福建增殖放流活动影响力日益扩大,海峡两岸携手增殖放流成为福建增殖放流一大特色。2013年以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海峡两岸有关人士已在台湾海峡、闽江流域、罗源湾、黄岐半岛、兴化湾等水域累计投放各类鱼苗约45亿尾,两马(马尾、马祖)两门(厦门、金门)日益成为促进两岸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动实践,共同推动着两岸渔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建设。
强执法 严打击 强化苗种安全监管
监管好增殖放流行为,力求取得最大成效。福建省针对增殖放流水域、苗种供应单位、放流苗种质量和数量、放流方式方法等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放流苗种质量。
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论证制度、水产苗种检验检疫制度、放流过程执法监管制度以及增殖放流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等制度。
强化监管。加强供苗单位监管,了解供苗企业繁育苗种亲体来源、数量和设施条件以及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中标单位低价中标要提前警示、约谈,保障放流物种种质安全和苗种质量。加强放流苗种数量、质量现场验收监管,严厉打击虚报增殖放流苗种数量的行为,杜绝“水苗”“假苗”现象发生;同时,不定期组织渔业执法力量,采取临时突袭方式开展放流现场核查,确保验收过程科学、规范、公正。
福州市对增殖放流苗种开张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在样品的采集、制样到封样过程中,全程参与、严格监督,确保了所抽样品规范、合格、有效。2021年福州市共检测苗种18批次,合格率100%。通过抽检,可以及时掌握苗种质量和数量,保障放流工作有效开展。
此外,针对各地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放流水域的集中整治,排查放流水域捕鱼行为,全面清理取缔各类违规渔具、渔法,为放流鱼种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加强放流期间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偷捕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确保放流行动的顺利开展。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和闽江水域禁渔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行为。
齐参与 强意识 社会效益稳步提升
2016年6月6日,以“增殖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八闽放鱼日”常态化增殖放流活动如期举行。本次活动联合全省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在福州、宁德、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三明、龙岩等全省8个地市,前后开展16场活动,总计投放大黄鱼、真鲷、黑鲷、长毛对虾、石斑鱼、棘胸蛙等特色经济苗种累计4.5亿尾(粒)。
2021年6月6日上午,龙岩市汀江河畔,一桶桶装着不同种类鱼苗的水桶整齐排开,等待着验收人员对鱼苗们进行“检阅”,热心市民则拿着手机围观着忙碌而热闹的现场。伴随着哗哗水声,志愿者们将50万尾鲢鱼苗、20万尾鳙鱼苗缓缓投放入水,为鱼儿们顺利“安家”。
像这样有组织的放生活动,每年6月6日前后都会在全省各地开展,不仅可以合理规范人们自发放生行为,做到科学放生,广泛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生”的生态文明观,还能增强公众对水生生物的关注关爱、维护水域生态稳定。
自福建开展“八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以来,持续大规模的增殖放流行动,全省内陆江河渔业资源量回升,大宗物种(如大黄鱼、泥东风螺)资源量显著增加,近三年大黄鱼的捕捞年产量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一倍以上,东山湾、诏安湾、三沙湾均发现大黄鱼种群,泥东风螺已成为沿海讨小海渔民的重要收入来源;珍贵濒危物种(如大鲵、棘胸娃、中国鲎)等野生种群数量恢复明显。鱼水共欢,人水和谐的美好画面逐渐显现。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放流鲢、鳙等能够有效消减氮磷,改善生态环境,抑制水华发生的虑食性鱼类达4400多万尾,从水体中提取氮700多吨、磷150吨,产生生态价值超过1亿人民币。增殖放流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效”合一,有力地促进了现代渔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今后福建的渔业增殖放流工作,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表示,将继续组织好每年度“6·6八闽放鱼日”等各类增殖放流活动,规范、指导社会、企业开展增殖放流(放生)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进一步促进我省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逐步构建“区域特色鲜明、目标定位清晰、布局科学合理、管理规范有序”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提升建设水平。
具有代表性的增殖放流活动:
一、2015年宁德三沙湾实施大黄鱼标志放流
为评价三沙湾大黄鱼增殖放流的效果,2015年,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项目组在三沙湾实施大黄鱼标志放流。
此次标志放流大黄鱼10000尾,为易于识别、有效回收,标志采用体外挂标法:用不锈钢丝将长1.5cm,宽0.4cm的标志牌穿挂在大黄鱼背鳍后方、尾柄前上方的背肌上。标志牌分红黄蓝三种颜色,以区别本次放流不同海域、不同潮汐的放流群体。标志牌正反面,分别印有省水产研究所回收奖励标识和联系电话。在挂标过程中采用了有效的麻醉、消毒等措施,鱼体损伤很小,挂标后活力很好。这批标志鱼放流后数日已陆续收到渔民的回收报告,最远出现在离放流点数十海里的海域。这说明,此批标志放流不仅鱼体健康活跃,而且标志方法也易于识别回收。
二、2016年马祖与连江携手开展“6•6八闽放鱼日”
2016年6月8日,“6•6八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在福建8地市水域及马祖与连江海域举行,两岸携手投放了4.5亿尾经济苗种,共同推动两岸渔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建设。
在“八闽放鱼日”福州主会场,16万多尾鲢鱼、草鱼、鲫鱼、鳗鱼相继被投入闽江流域。宁德、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三明、龙岩7个地市也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前后共16场。与此同时,来自马祖的十多搜船与福建的船舶开往连江与马祖交接海域,两岸民众共同投放大黄鱼、真鲷、黑鲷共计670万尾。
同年,福建省提出增殖放流实现常态化,从2016年开始,将每年6月6号定为八闽放鱼日,确保今后每年放流总数不低于30亿尾。此后,“6•6八闽放鱼日”成为福建一项特色化、常态化的大型渔业增殖放流活动。
三、2016年“小手拉大手”增殖放流儿童体验专场
5月29日,六一儿童节前夕,中国·福建海洋月之“小手拉大手”增殖放流儿童体验专场在闽侯县甘蔗镇青歧码头举行,20多万尾水生鱼苗被放入水中,欢快游向浩瀚的闽江。
活动中,青年执法人员们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积极向广大社会公众讲解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号召社会公众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爱护美丽海洋,守护多彩海洋生物从小做起、从现在开始。
在青年执法人员往江水倾斜的动作下,一条条小鱼从桶里欢快游向闽江,福建海洋人以志愿公益的方式为“江河湖海,年年有鱼”贡献了一份自己的力量。
四、2018年南平启动首个永久增殖放流公益平台
2018年6月8日,南平市召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公益平台启动仪式。活动以“增殖水生生物、共建美丽中国”“江河湖海·年年有鱼”为主题,旨在保护南平市辖区内水域的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品种的多样性以及提高南平市增殖放流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全民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活动由现场验收、科普参观、启动仪式、宣读倡议书、公益平台揭牌和增殖放流等6个现场环节组成,共投放中华鳖、草鱼、鳙鱼和白鲢35万余尾(只),并启动一个永久性的增殖放流公益平台,标志着南平市启动了首个永久增殖放流公益平台。
五、2020年是厦门与金门的第六个“放鱼”之约
从2003年开始,厦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8年来累计放流种苗46亿尾。2015年,为提高厦金人民爱护海洋、保护资源的意识,改善厦金海域生态环境,厦门和金门两地共同发起两岸联合增殖放流活动,2021年是此项活动举办的第六年。
2021年6月6日“全国放鱼日”当天,21万尾黄鳍鲷、黑鲷、中华鲎种苗及4只经救助已经康复的绿海龟在厦门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被放流入水。期间,金门与厦门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预计放流种苗25万尾。
当天,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也启动了以“保护红树林、保护海洋生态”为主题的“6·8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近百名志愿者、市民共同参与活动。
此次举办增殖放流活动的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是厦门市第一个以红树林为主题,也是福建省面积最大的人工红树林生态湿地公园。目前,厦门湾红树植物分布在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和翔安5个区的27个点,总面积近200万平方米。
增殖放流科普:
近年来,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快速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那么。如何做到科学增殖放流呢?
一、什么是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就是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的活动。
二、为什么实行增殖放流?
1.通过增殖放流,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这样就增加了资源,改善了生物的种群结构,同时也能够维护生物的多样性。有些濒危的物种,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可以增加它的数量,起到了对这些濒危物种的保护作用。
2.增殖放流同时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同时,水生生物还有一种碳汇的作用,如鱼类、贝类和藻类,可以吸收水中的二氧化碳,而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就可以分解到水里面去,一定程度上可以发挥节能减排的作用。
3.增殖放流可以增加渔民的收入。大规模放流水生生物经济物种,过一段时间它长大之后渔民再去捕捞,渔民捕捞的产量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4.增殖放流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扩大了社会影响,让社会上的各方面人士都来关注这个事,使得大家能够关心水生生物资源问题,以及它的生态环境问题,来支持帮助这件事情,提高了大家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三、增殖放流注意事项?
1.提供增殖放流苗种的生产单位,应当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设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繁育场)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
2.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规模性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3.苗种生产单位应接受增殖放流实施单位对苗种生产的质量监控,苗种出池前须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验检疫,并在提供放流苗种时,提交同一批次苗种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苗种供应单位应根据不同物种、规格和运输时间等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采取科学的包装、运输方式,保障放流苗种的安全。
四、福建适合放生的水域?
增殖放流适宜在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开展。福建适宜增殖放流的重点水域包括:三沙湾等13个海湾和平潭海域、50个岛礁及闽江、九龙江、汀江水系、闽东闽中沿海诸河。
五、福建适合放生的水生生物与禁止放生物种?
1.适宜物种
海水物种:大黄鱼、真鲷、花鲈、石斑鱼、长毛对虾、曼氏无针乌贼等。
淡水物种:青鱼、草鱼、鲢鱼、鲤鱼、鲫鱼、日本鳗鲡、中华绒螯蟹、中华鳖等。
珍稀濒危物种:中华鲟、胭脂鱼、花鳗鲡、棘胸蛙、中国鲎。
2.禁止物种
杂交种、外来种、转基因种
六、如何参与增殖放流活动?
1.认购放流苗种;
2.参加志愿者活动。
(《海峡农业》2022年第2期 记者 徐盈盈 夏惠娟)